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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反向开票

更新时间:2024-04-23 16:57:35点击次数:297次

说说反向开票

一般情况下,由销售方(收款方)向购买方(付款方)开具发票,即常见的“正向开票”;所谓“反向开票”,即发票的开具流程与常规流程相反,由购买方(付款方)向销售方(收款方)开具发票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,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,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;特殊情况下,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。这里“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”,就是“反向开票”。

一、目前已允许的“反向开票”的情况

1、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,企业可自行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。

2、已备案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处购进二手车,允许企业反向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,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。

3、国家电网公司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发电用户处购买电力产品,允许国家电网所属企业直接向发电用户开具普通发票。

4、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,可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。

5、将要执行的政策:《国务院关于印发〈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47)指出,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“反向开票”做法。

二、为什么要实行“反向开票”

上述情形中销售方均为“自然人”,由于不少自然人不愿意花费精力去税务部门办理代开发票,导致购买方企业常常难以获得合规的增值税发票。当企业无法取得自然人销售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,势必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,对企业的发展不利。注意,不是所有支付给个人的支出均可以反向开票。

三、“反向开票”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
农产品收购发票作为“四小票”(海关完税凭证、废旧物资发票、运输发票、农产品收购发票)中唯一现存的发票,是目前唯一一个具有增值税抵扣功能的“反向开票”的发票,因此,对农产品收购发票的监管也是最严格的。

1、符合条件的收购企业需要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归类登记,并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,获得批准后方可“反向开票”。

2、在进行“反向开票”前,收购方应与销售方进行充分沟通,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,确保销售方同意由收购方开具发票,并了解开票的具体要求和流程,正确填写发票内容、选择正确的发票类型等,确保每张发票都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。

3、 必须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真实性。

4、在开具发票时要注意留存真实准确的交易信息、合同备案材料等。

5、 加强采购全过程管理,包括签订书面采购协议,完整保存自然人身份信息资料,使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,避免现金交易,确保每笔“反向发票”的开具都有据可查。

税屋 (编辑:dzcpa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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